| (一) |
全球競賽的挑戰 |
| |
全球化下,資源尋求最佳利基,勢必跨國流向最具競爭力的國家或
地區,「優者全勝、劣者全敗」的國力競賽更趨明顯;而競爭的核心內 涵,亦已由傳統的「體力」競賽轉為「腦力」競爭。易言之,新世紀的
國力競賽,就是品質、創意與速度的競爭,而不是傳統價格與數量的競 賽。因此,一國人文素質、生活環境、公共建設等的優劣,攸關人才培
育與吸引、企業運籌效率,乃成為一國競爭力的核心要素。尤其是隨著 國際生態環境的日趨惡化,溫室效應的加劇與水資源的短缺,「綠生
產」、「綠消費」已蔚為世界潮流,環境保護亦成為各國加入國際社會的 新「護照」,益形突顯一國生活環境改善與自然生態保育的重要性。 |
| |
1. |
台灣知識與創新力仍待提升 |
| |
|
台灣擁有優異的科技人力、堅實的高科技製造能力,由此形成的「創
新系統」為台灣經濟發展的優勢。惟在世界各國皆展現強烈企圖心,以 全力培養、爭取,並留住人才之際,台灣知識與創新能力仍必須加速提
升,才能確保經濟領先的優勢地位。 |
| |
2. |
台灣生活品質與生態環境亟需改善 |
| |
|
長久以來,國人過度重視經濟發展,忽略環境保護衍生的負面效應
已逐步浮現。舉凡:各種公害污染的防治、生態環境品質的改善、國土 的保安與生態保育等,均亟待加強。換言之,台灣必須扭轉以往專重經
濟高度發展的偏差,強化攸關生活品質與生態環境的建設,才能消除國 家發展的瓶頸。 |
| (二) |
大陸磁吸效應的衝擊近年來大陸經濟快速崛起,已成為國際關注的全球化議題之一。 |
| |
國際一般認為,中國大陸有可能繼日本之後,成為全球最大的製造工廠。
中國大陸若能維持現行成長模式,勢必對國際經濟產生磁吸效果。尤其 是大陸加入WTO 後,正積極融入國際經貿體系,兩岸產品在國際市場
上的競爭將更形劇烈。 |
| |
1. |
國內產業升級更形迫切 |
| |
|
冷戰後,眾多開發中國家挾低廉工資優勢,積極加入國際競爭,已
逐漸取代台灣傳統勞力密集商品的國際市場。近年來大陸經貿力量的迅 速崛起,更形加速台灣產業的外移,尤其是競爭壓力的逐步擴及高科技
產業,台灣產業調適的時間與空間大幅縮減,產業升級更形迫切。 |
| |
2. |
國內結構失業問題亟需解決 |
| |
|
台灣傳統產業迅速外移之際,由於高科技及服務業新創就業機會不
足以吸納傳統工業釋出的勞力,近年來國內結構性失業現象已益趨嚴 重,尤其是中高齡低技術勞工失業問題亟需解決。 |
| (三) |
沈重的歷史包袱亟待大改革 |
| |
就內在言,台灣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雖快速轉型,
但舊有體制殘留的失衡現象,亦構成國家整體發展的沈重包袱。其中尤 以政治體制、金融體系及政府財政的改革最為迫切,政府必須以大魄力
啟動大改革,才能開展國家新局。 |
| |
‧ |
政治上:國內正值多元民主競爭的轉型與調適期,政黨版圖重組,社會力充分釋放,行政與立法、中央與地方的親密夥伴關係亟待建立。 |
| |
‧ |
金融面:國內基層金融沈淪、金融體系逾放比率過高等問題亟待解 決,資本市場發展亦未臻健全,加入WTO
後國內金融市場更面臨開放 的國際競爭威脅,金融改革已刻不容緩。 |
| |
‧
|
財政上:政府財政入不敷出,預算赤字大幅攀升,影響公共建設財源 之籌措,為增進國家整體資源利用效率,財政改革亟待開展。
|
三、計畫內涵:改革積弊、投資未來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推動,必須「除弊」與「興利」雙管齊下。 |
| (一) |
改革積弊(三大改革) |
| |
國家發展承繼歷史的資產,惟亦背負歷史的負債,改革沈重的歷史
積弊是國家再創新局的前提。除弊或改革重點分「政治改造」、「金融改
造」、「財政改造」三方面進行,以強化國家體質。 |
| |
1. |
落實政治改革 |
| |
|
台灣民主政治雖已大步邁進,但許多根深蒂固的積弊仍待更有魄力
地掃除,才能達成民主政治鞏固的目的,這種掃除積弊的政治改革依 舊是人民的熱切期待,和「樸實新政治」的主張也緊密結合。重要改
革方向如下: |
| |
|
‧ |
生活政治上:厲行掃除黑金、杜絕賄選,重塑行政文化,重建社會
的道德規範與理性秩序,給民眾一個沒有黑道的安全生活環境,以 及一個乾淨、清廉、效率的政府。 |
| |
|
‧ |
行政結構面:調整政府部會組織;廢除鄉鎮選舉;地方可以做就讓 地方做,民間可以做的就讓民間做,強化政府部門競爭力。 |
| |
|
‧ |
政治結構上:減少選舉次數;建立選舉經費與政治獻金管理制度; 改革選舉制度;減少立法委員人數。 |
| |
2. |
貫徹金融改革 |
| |
|
積極落實金融改革,建立符合國際規範的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理制
度,健全國內證券市場,加速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機構競爭 力,以活絡經濟的循環脈絡,活化經濟成長。重要措施如下: |
| |
|
‧ |
力求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建立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及交割制
度,推動合理證券交易市場制度,健全證券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 問事業之管理與發展,加強與國際證券機構合作。 |
| |
|
‧ |
推動資產證券化: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與不動產證券化。 |
| |
|
‧ |
充實金融重建基金。 |
| |
|
‧ |
發展台商資金調度中心。 |
| |
|
‧ |
提升金融控股公司之綜合效益。 |
| |
|
‧ |
協助企業組織再造,增加投資管道:配合企業併購法訂定企業併購 相關規章,建立合理完善之證券市場私募制度。 |
| |
|
‧ |
健全公司治理,貫徹企業資訊公開:針對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 實施獨立董事、監察人制度,制定「公司治理最佳實務準則」,強化
公司資訊內容之透明度,推動資訊整合與網路申報單軌化;建構股 東會通訊投票制度。 |
| |
3. |
推動財政改革 |
| |
|
落實財政改革,健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制訂,調整租稅結構,以充
裕公共建設財源,解決中央與地方財政資源分配問題,促進國家資源 的有效利用。重要措施如下: |
| |
|
‧ |
制定「規費法」,落實受益者、使用者付費原則。 |
| |
|
‧ |
積極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提升經營效率。 |
| |
|
‧ |
加強公共債務管理,減輕國庫負擔。 |
| |
|
‧ |
研議擴大稅基,建立公平合理之所得稅制:檢討取消不合時宜之減免稅規定;合理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課稅規定、簡化稽徵程序;
稅制改革與健全會計制度之配合。 |
| |
|
‧ |
檢討現行租稅制度:包括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與贈與稅、
娛樂稅之檢討。 |
| |
|
‧ |
配合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租稅減免措施,促進經濟發展。 |
| |
|
‧ |
推動「地方稅法通則」立法,強化地方財政自主。 |
| |
|
‧ |
檢討改進稅務法規,維護人民權益。 |
| |
|
‧ |
持續革新稅政,提升稅務行政效率:執行「稅務e 網通計畫」,加速推動電腦化網路化;規劃推動年度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
作,加強稽徵遏止逃漏。 |
| |
|
‧ |
賡續簡化通關程序,增進通關便捷:減少、簡化通關文件,達成通
關無紙化目標;運用電子商務,推動跨國網際網路報關制度。 |
| |
|
‧ |
賡續研修關稅政策與稅率,因應產業發展需要:檢討關務制度,配 合發展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運用平衡稅及反傾銷稅制度,維護
貿易公平競爭;推動海關與企業簽訂策略聯盟,加速貨物通關;運 用科技加強查緝走私,以維護國庫稅收;加強關務風紀,打擊不法情事。 |
| |
|
‧ |
成立「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提升國家資產管理績效。 |
| (二) |
投資未來(四項主軸、十大重點投資計畫) |
| |
全球化的知識經濟時代,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根本,研發與創新是
國家發展的原動力,運籌通路則是與全球接軌的重要管道,生活環境更 是國民生活品質提升的關鍵因素,皆是興利的重點。因此,國家發展重
點計畫將全力「投資未來」有利於厚植國力的建設,藉由投資人才、研 發創新、全球運籌通路與生活環境等四項主軸,選定十大重點落實推
動,加速打造台灣邁向綠色矽島之路。 |
| |
1. |
四項主軸 |
| |
|
‧ |
投資人才:普及英語教育,建構全民網路教育,建立終身學習的 社會,培養國際化、資訊化、具創新能力的E
世代優質人力。持續革新稅政, |
| |
|
‧ |
投資研發創新:開拓文化創意產業,結合製造、人文與設計資源;
招募國際研發人才,成立各種創新研發中心,建設創新研發基地; 推動產業高值化計畫,使台灣成為高附加價值產品的供應中心。 |
| |
|
‧ |
投資全球運籌通路:建置全民生活的數位內容,強化數位設計能力,發展台灣成為亞洲最e
化國家;推動自由港區,建設海空聯港, 設立無障礙通關環境,擴大全球運籌利基,使台灣成為台商及跨 國企業的區域營運總部。 |
| |
|
‧ |
投資生活環境:完善全島運輸骨幹,提供整合的大眾交通服務;逐步恢復台灣的自然生態,創造台灣成為亞洲熱帶國家生態島嶼
典範;積極發展國內觀光旅遊,推動一鄉一特色;利用在地資源, 營造活潑多彩的新故鄉社區。 |
| |
2. |
十大重點投資計畫 |
| |
|
(1) |
E 世代人才培育 |
| |
|
|
‧ |
策略:營造國際化生活環境,提升全民英語能力;推動全民網路教育;活力青少年教育;建立E世代終身學習的社會環
境。 |
| |
|
|
‧ |
計畫目標:培育具有創意活力及國際對話能力的新世代,也 就是能夠嫻熟應用「資訊與英語」的新世代。 |
| |
|
(2)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
| |
|
|
‧ |
策略: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組織;培育藝術、設計與創意人才;整備創意產業發展環境;發展創意設計產業及創意媒
體產業。 |
| |
|
|
‧ |
計畫目標:開拓創意領土,結合人文與經濟發展文化產業。 |
| |
|
(3) |
國際創新研發基地 |
| |
|
|
‧ |
策略:吸引國際研發人才,引進全球研發資源;提供500 億 研發貸款,活絡創新研發活動;設立重點產業學院,鼓勵產、
學、研合作培育產業人才,蓄積創新研發能量;成立創新研 發中心,建構特殊領域研發優勢;推動重點產業科技研究, 建立核心產業技術領域。 |
| |
|
|
‧ |
計畫目標:鼓勵民間投資研發,在六年內使研發投資達 GDP3%,建設台灣在特殊領域成為亞洲最好的創新研發基地。 |
| |
|
(4) |
產業高值化 |
| |
|
|
‧ |
策略:共同籌募1,000 億元創投基金,擴大新興產業資金之取得管道;協助開發產業核心技術,包括電子/資訊、光電、通
訊、機械、紡織、生技等,以提升產業附加價值;推動重點 產業,包括傳統產業高附加價值化、兩兆雙星產業、四大新
服務業及綠色產業;獎勵投資國際通路與品牌;促進勞動力 升級;開發建設產業園區,作為產業發展基地。 |
| |
|
|
‧ |
計畫目標:提高產業附加價值,建設台灣成為全球高附加價 值產品的生產及供應中心。 |
| |
|
(5) |
觀光客倍增 |
| |
|
|
‧ |
策略:整備現有套裝旅遊路線;開發新興套裝旅遊路線及新 景點;建置觀光旅遊服務網;宣傳推廣國際觀光;發展會議展覽產業。 |
| |
|
|
‧ |
計畫目標:發展台灣成為優質觀光目的地,並使來台旅客六 年內成長到500 萬人次。 |
| |
|
(6) |
數位台灣 |
| |
|
|
‧ |
策略:發展寬頻到家所需的基礎設施;積極扶持新興且具高 潛力的數位產業,包括數位娛樂、數位典藏、數位學習等;
推動電子化應用,包括電子化政府、智慧型交通系統、產業/ 企業電子化、網路化社會等。 |
| |
|
|
‧ |
計畫目標:六年600 萬戶寬頻到家,建設台灣成為亞洲最e 化的國家。 |
| |
|
(7) |
營運總部 |
| |
|
|
‧ |
策略:規劃自由港區;以全套的租稅行政措施,協助企業籌 設運籌總部;建設北、中、南三大海空聯港,整合海空運,以配合複合性運輸之需求;簡化各項通關貿易文件與作業,
使通關無障礙;產業全球運籌電子化,使供應鍊管理順利e 化。 |
| |
|
|
‧ |
計畫目標:建設台灣成為台商及跨國企業設置區域營運總部 的最佳地區。 |
| |
|
(8) |
全島運輸骨幹整建 |
| |
|
|
‧ |
策略:建設高速軌道運輸系統,提供快捷、準時安全的大眾 運輸,包括完成高速鐵路及聯外道路、投資都會區捷運網,
促進東部鐵路快速化;協助台鐵轉型再生,改造台鐵成為區 域性的都會捷運;健全公路路網建設,包括補助地方公共交 通、延伸/擴建高快速路網,形成便利完善的生活圈道路網。 |
| |
|
|
‧ |
計畫目標:投資大眾運輸,整合大眾交通服務,以提升台灣 整體競爭力與強化運輸服務功能。 |
| |
|
(9) |
水與綠建設 |
| |
|
|
‧ |
策略:水資源合理規劃利用;地貌改造與復育;發展再生能 源;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綠營建計畫。 |
| |
|
|
‧ |
計畫目標:逐步恢復台灣的自然生態,創造亞熱帶國家生態 島嶼典範。 |
| |
|
(10) |
新故鄉社區營造 |
| |
|
|
‧ |
策略:活化社區營造組織;社區營造資源整合;推動原住民 新部落運動、新客家運動;發展醫療照顧服務社區化。 |
| |
|
|
‧ |
計畫目標:利用在地資源,引入人才及創意,營造活潑多彩 的地方社區。 |
| |
|
四、計畫執行:務本進取、踏實圓夢 |
有夢想,也要有實際行動,才能有所突破。面對新世紀,我們已確立建
設台灣成為綠色矽島的願景,就必須選定建設重點,籌編財源,依輕重緩急 排定優先順序,務本踏實、加速建設。政府已針對各項發展重點計畫,從法
規配套、財源規劃,以及績效管考三管齊下,革新施政,達成預期的目標。 -所有重點計畫的推動,將同步落實法規制度的改革,兼顧軟、硬體建設,
力求質與量的全面提升。 ‧為確保政府財政的穩健,各項計畫由各相關部會之年度預算與中程預算支應,促
使政府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同時,政府也要發揮民間旺盛 的活力,引導民
間企業投入國家公共建設行列,建立政府與民間的夥伴 關係。 ‧為確保計畫執行品質,政府決建立具體客觀的績效管考指標,以確實檢
驗各項
計畫的執行成效。 |
| (一) |
財務規劃與預算籌編 |
| |
1. |
財務策略 |
| |
|
因應當前經濟情勢與未來經濟發展需要,政策性調整公共支出
結構,以維持公共支出的合理擴張,係推動本重點計畫之基本策略。 經衡酌主客觀條件,基本構想如下: |
| |
|
(1) |
未來六年政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之平均增加率訂為1.4%。其中,公共建設與科技發展之增加率分別為5%及10%,以支應經
濟穩健成長。 |
| |
|
(2) |
公共支出結構之重新配置,則考量施政輕重緩急,儘量在不另新增政府負擔的原則下,於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調整支應,兼
顧政府財政穩健及施政需要。 |
| |
2. |
財務規劃 |
| |
|
(1) |
經費需求 |
| |
|
|
本重點計畫之推動,將透過中央與地方建立的夥伴關係,並
引導、鼓勵民間參與,合力完成。六年經費需求概估如下: |
| |
|
|
‧ |
屬民間參與投資部分,初期已確定項目估計9,221 億元(占 34.74%)。 |
| |
|
|
‧ |
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六年間由中央公務預算支應約1 兆2,735 億元(47.97%),地方公務預算支應估為1,164
億元(4.39%), 特種基金支應估計3,425 億元(12.9%)。 |
| |
|
(2) |
財源籌措 |
| |
|
|
1. |
民間參與 凡投資計畫具自償性,或可配合國營事業民營化計畫執行
者,將依據現有法律(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優先鼓勵 民間參與投資。若因法規典章不足,或因協調機制須加強者,
均列為重要施政,排除障礙,以利民間擴大參與,超過9,221 億 元的初期執行額度。公共建設可由民間參與者,除台灣南北高
速鐵路與高雄捷運興建暨營運計畫以外,包括具有自償性之捷 運、高快速道路之延伸及擴建等。 |
| |
|
|
2. |
政府預算 民間參與之外的重點計畫,由政府編列預算執行。其所需
經費均以在六年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支應為原則,由各部會按 其施政優先順序,調整、支應。
‧公務預算
中央公務預算支應經費約1 兆2,735 億元,應優先在各部會 中程計畫預算額度內支應。確實無法容納之額度,於每年審
查預算時,再依財政情況考量,於不違反公共債務法之原則 下,由財主單位做適當調度;惟超出之額度以每年500 億元、六年3,000
億元為原則。新增經費之分配,以研究發展 和公共建設經費為優先考量。 地方公務預算經費1,164
億元,基於地方性建設地方自治原 則,由地方政府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 正,則視修正結果,再規劃補助地方的必要性與可行作法。
另為充裕國家建設所需財源,決成立「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 員會」,加強清理及處理國有資產,增加國庫收益。配合本
計畫之推動,若能同時積極辦理資產之清查、出租與出售等 處分,以活用國有資產,提升運用效益,將可挹注經建經費 需求。
‧附屬單位預算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特種基金編列執行部分,約3,425
億 元。其中,屬延續性者為2,458 億元,仍由附屬單位年度預算 額度內支應;其餘新增計畫967 億元,可由各基金累積未分配
賸餘及92-96 年度之年度作業賸餘數支應,若有不足再舉債融 通。 |
| |
3. |
預算籌編原則 |
| |
|
(1) |
本計畫籌編原則,係在資源有限下,將政府施政輕重緩急做規 劃調整。在可容許之公共建設總額度內,調整各部會間中程歲
出概算額度之分配比例。 |
| |
|
(2) |
各部會應將納入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辦理之計畫,本於撙節原
則,移緩濟急,做適當之調整,凡納入本計畫主管部分,均列 為優先實施計畫,其屬延續性計畫部分,應視執行進度在已核 定的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辦理;新興計畫部分,應本零基預算
的精神,編製成本效益分析及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循政 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程序辦理;其中新增預算需求,將由 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委員會議決定之。 |
| |
|
(3) |
本計畫屬91年度應執行部分,除已編列之年度預算外,其餘計 畫相關經費將辦理追加減預算。
| 年度 |
91年 |
92年 |
93年 |
94年 |
95年 |
96年 |
合 計 |
經費
來源 |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1,259.28 |
2,146.58 |
2,389.08 |
2,435.45 |
2,355.37 |
2,148.89 |
12,734.65
(47.97%) |
地方
|
122.48 |
183.61 |
241.12 |
230.21 |
213.66 |
172.93 |
1,164.01
(4.39%) |
特種
基金 |
535.56
|
406..00 |
1,028.66 |
478.77 |
587.81 |
388.06 |
3,424.86
(12.90%) |
民間
投資 |
2,406.06 |
2,009.72 |
1,679.20 |
1,401.78 |
1,019.32 |
705.24 |
9,221.32
(34.74%) |
| 總計 |
4,323.38 |
4,745.91 |
5,338.06 |
4,546.21 |
4,176.16 |
3,415.12 |
26,544.84
(100.00%) |
建設項目
|
經費
來源 |
分 年
經 費 |
91年
|
92年
|
93年
|
94年
|
95年
|
96年
|
91-96年 |
1.E
世代人才培育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53.21
|
58.44
|
59.81
|
58.61
|
56.81
|
55.61
|
342.49 |
| 地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特種基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民間投資
|
*
|
*
|
*
|
*
|
*
|
*
|
* |
2.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11.29 |
35.51
|
43.43
|
46.05
|
45.62
|
43.04
|
224.91 |
| 地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特種基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民間投資
|
*
|
*
|
*
|
*
|
*
|
*
|
* |
3.國際創新研發基地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73.5 |
150.75 |
158.97 |
188.85 |
191.19 |
202.93 |
965.94 |
| 地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特種基金
|
95 |
128.32 |
133.95 |
130.91 |
133.43 |
84.93 |
676.49 |
民間投資
|
3.63 |
12.68 |
18.23 |
32.41 |
47.28 |
44.62 |
158.86 |
| 4.產業高值化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291.97
|
434.08 |
386.09 |
407.96 |
368.58 |
352.11 |
2,240.79 |
| 地方 |
0.00 |
6.74
|
3.86 |
2.79 |
0.76
|
0.00 |
14.15 |
特種基金
|
190.73
|
21.75 |
240.73 |
78.63 |
77.57 |
76.51 |
685.92 |
民間投資
|
8.07
|
27.67 |
23.97 |
43.97 |
73.97 |
64.07 |
241.70 |
| 5.觀光客倍增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72.28
|
161.31 |
139.99 |
135.89 |
121.22 |
126.42 |
757.11 |
| 地方 |
0.1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5 |
特種基金
|
15.58
|
16.07 |
14.40 |
14.50 |
14.50 |
15.50 |
90.55 |
民間投資
|
*
|
*
|
*
|
*
|
*
|
*
|
* |
6.數位台灣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33.98
|
72.82 |
83.03 |
77.74 |
62.16 |
45.96 |
375.69 |
| 地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特種基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民間投資
|
671.79
|
621.85 |
596.32 |
611.89 |
636.09 |
506.08 |
3,644.02 |
7.營運總部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1.95
|
11.36 |
23.95 |
33.39 |
33.64 |
23.90 |
128.18 |
| 地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特種基金
|
23.77
|
18.21
|
12.83 |
9.64 |
13.06 |
12.32 |
89.82 |
| 民間投資 |
17.31 |
48.1 |
69.11 |
54.51 |
57.91 |
52.42 |
299.38 |
8.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543.58
|
874.15 |
1110.66 |
987.33 |
929.30 |
736.58 |
5,181.60 |
| 地方 |
70.73
|
132.44 |
192.52 |
182.28 |
167.22 |
126.12 |
871.31 |
特種基金
|
233.72
|
148.98 |
556.70 |
236.30 |
339.25 |
188.21 |
1,703.16 |
| 民間投資 |
1705.25
|
1294.11 |
963.87 |
637.14 |
179.92 |
15.56 |
4795.85 |
9.水與綠建設計畫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143.28
|
297.26 |
321.66 |
438.54 |
484.77 |
510.66 |
2,196.16 |
| 地方 |
51.60
|
43.64 |
43.94 |
44.34 |
44.88 |
46.21 |
274.61 |
特種基金
|
6.50
|
72.67 |
70.05 |
8.80 |
10.00 |
10.60 |
178.62 |
| 民間投資 |
*
|
5.30 |
7.70 |
21.85 |
24.15 |
22.50 |
81.50 |
10.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
|
公務
預算
|
中央
|
34.50
|
50.90 |
61.50 |
61.10 |
62.10 |
51.68 |
321.78 |
| 地方 |
0.00
|
0.80 |
0.80 |
0.80 |
0.80 |
0.60 |
3.80 |
特種基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民間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
備註:「民間投資」係指公共建設計畫中屬BOT部分之民間出資款以及研究發展計畫
之民間配合款,不包括各該計畫所帶動之民間投資金額;數位台灣計畫中民間 投資為中華電信公司及三家民營固網業者之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