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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 戰 2008:國 家 發 展 重 點 計 劃
產業高值化計畫
4. 產業高值化計畫
  4.1 籌募1,000 億元創投基金
  4.2 開發產業核心技術
  4.3 推動重點產業
  4.4 獎勵投資國際通路與品牌
  4.5 勞動力升級
  4.6 開發建設產業園區


4. 產業高值化計畫

  目標:全球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及供應中心。
  製造能力是我國最具國際競爭力的一環,惟近年來各國皆積極從事研發、生產及行銷之全球性佈局,我國又面臨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陸廉價勞力的競爭,因此我國產業勢必要朝向高附加價值的領域發展。產業高值化計畫的目標是要發展台灣成為全球的研發重鎮、高附加價值產品的生產及供應基地。
為達成產業高值化的目的,政府將從共同募集創投基金、協助開發產業核心技術、推動重點產業、獎勵投資開發國際通路及品牌、勞動力升級及開發建設產業園區等六個方向進行。
  在共同募集創投基金方面,政府將與民間共同募集創投基金,以擴大投資新興產業所需資金之取得管道,目標為50 個基金,合計1,000 億元,直接投入經營良好的創業投資公司;對於優良基金,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於基金規模30%以內 配合出資。
在協助產業開發核心技術方面,政府將規劃核心產業技術發展方向、強化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創新研發能力及推動業界成立研發聯盟,期望藉由有系統的選定技術領域作為策略方向指引,使有限研發資源集中在重點領域,建立具領導、創新之能力與地位;強化研發機構創新研發能力,產出原創性專利,搶 占技術高點,培育領導性創新產業。
  在推動重點產業方面,工作領域包括傳統產業高附加價值化(諸如高科技紡 織、保健機能性食品、高級材料工業、光電電子用化學品產業、輕金屬產業、高 效率電動車輛、運動休閒產業等)、兩兆雙星產業(半導體產業、影像顯示產業、 數位內容產業、生物技術產業)、四大新服務業(研發服務產業、資訊應用服務 產業、流通服務產業、照顧服務產業)以及?色產業(包括資源分選及再生利用、 綠色資源再生利用及資源化工業輔導)等。
  在鼓勵廠商開發國際通路及品牌方面,政府將提供具競爭力的優惠措施,包括輔導設立國際行銷公司、協助台商發展國際通路、推動外商來台擴大產銷合作、發展國際品牌及興建國際展覽館等。
  在勞動力升級方面,將引進民間資源,建立全國職業訓練網、因應產業結構變化,培育知識經濟所需人才、輔助弱勢及族群及失業者,參加職業訓練、加強勞工在職進修及第二專長訓練。
  在開發建設產業園區方面,政府將提供產業發展的基地,包括: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新竹IC 設計園區、中部科學園區、花卉生物科技園區、台南科學園區、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再生科技園區及南港生技園區。

4.1 籌募1,000 億元創投基金

‧概要:
  1. 鼓勵業界募集投資台灣知識產業基金,目標為50 個基金,合 計1,000 億元,直接投入知識密集產業。對於優良創業投資基金,則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於基金規模30%以內配合出資。
  2. 開發基金投資之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於國內產業之比重需達 50%以上。惟為鼓勵投資對象以生技產業為主之創投基金,僅 要求其投資國內產業之比重為20%即可。
‧效益:
    促進知識密集產業發展,並加速生物技術產業發展,以達成生技 產業未來5 年營業額每年成長25%,帶動1,500 億元投資, 及未來10 年內成立500 家生技公司,創造25,000 個就業機會之目標。
    ‧期程:91-100 年。
    ‧進度:
  配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及「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之推動,行政院開發基金搭配優良創投基金出資,截至91 年3 月止,已承諾投資23 家創投,承諾金額為36 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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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開發產業核心技術

‧概要:
  1. 為善用有限研發資源,因此根據可廣泛運用於不同產業、可創造差異化或特色及可支援產業形成競爭優勢三項原則篩選核 心產業技術發展方向。初期選定之核心產業技術領域為下列七個項目,並將視發展狀況及客觀環境,逐年檢討修正。
    (1)電子與資訊:系統單晶片、雷射/發光二極體、軟體工程;
    (2)光電:平面顯示器、光資訊、光通訊;
    (3)通訊:第三代無線通訊、寬頻網路;
    (4)機械:精密機械核心技術、微奈米機械;
    (5)紡織:機能性紡織、流行設計;
    (6)生技:藥品研製測試、生物資訊、細胞及組織工程、中草藥、醫療保健器;
    (7)跨領域:微機電、車輛智慧型系統、奈米技術、航電、半導體製程設備。
  2. 為強化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研究機構之創新研發能力,使其在下一波產業發展的過程中發揮功效,除持續推動關鍵產業技術開發及建構產業技術研究發展環境外,並將逐步提高科技專案 創新前瞻技術所占比重(92年前創新前瞻研發科技專案所占 比重須達25%),以建立領導型及差異化技術,並獲得產業發 展所需之智財權。
  3. 為促使跨領域之異業結盟,或產業上、中、下游結盟,或同業間在競爭前(Pre-competition)階段的結盟,推動業界成立研發聯盟,藉由可行性研究的方式,釐清參與公司的技術界面、經 費人力、分工架構、智慧財產權分配等問題,並將產出結果進 一步申請整合性業界科專計畫,落實技術研發執行,提升我國 產業之整體競爭力。
‧效益:
  1. 藉由有系統的選定技術領域作為策略方向指引,使有限研發資源集中在重點領域,建立具領導、創新之能力與地位。
  2. 強化研發機構創新研發能力,產出原創性專利,搶占技術高點,培育領導性創新產業。
  3. 研發聯盟有助於標準之制訂,共用平台之建立,或異業技術之導入,而促進新產業的誕生,對傳統產業的轉型亦可有積極促成的效果。預計至97 年可累計達60項研發聯盟計畫。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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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推動重點產業

  為強化國際競爭力、創造就業機會、維護生活環境品質、促進國內經濟發展,政府選擇具優勢的重點產業加強推動發展。四大重點產業群包括傳統產業高附加價值化(包括高科技紡織、保健機能性食品、 高級材料工業、光電電子用化學品產業、輕金屬產業、高效率電動車 輛、運動休閒產業)、兩兆雙星產業(包括半導體產業、影像顯示產業、數位內容產業、生物技術產業)、四大新服務業(包括研發服務產業、資 訊應用服務產業、流通服務產業、照顧服務產業)以及綠色產業(包括資 源分選及再生利用、綠色資源再生利用及資源化工業輔導)等。推動重 點產業預期將可獲致具體效益,藉由傳統產業高科技化與知識化,將 提升我國傳統產業競爭力及相關產業之附加價值、創造投資及就業機 會;推動兩兆雙星產業將可加速我國半導體產業、影像顯示產業、數 位內容產業、生物技術產業之發展,建立台灣成為各該產業在國際間 的研發、製造的營運中心;推動四大新服務業,將可促進研發產業化、 資訊應用服務產業高附加價值化、提升流通服務業競爭力及建構照顧 服務業體系;推動綠色產業,將可妥善處理固體廢棄物及充分利用資 源,進而維護台灣地區環境品質。

4.3.1 傳統產業高附加價值化

‧概要:
    我國傳統產業面臨東南亞國家及大陸地區廉價勞力之競爭,已逐漸失去優勢,目前正是轉型之關鍵時刻,也是提高其附加價值之契機。政府已選定下列七項傳統產業優先輔導:
  1. 高科技紡織:我國紡織產業擁有世界第二大人纖工業及完備的中下游合作體系,應積極引進新技術及新材料,共同開發新產品,發展高科技領域紡織品,開創我國紡織工業之新契機。
  2. 保健機能性食品:為預防各項疾病及抗老化,我國亦應比照先進國家,應用各種機能性食品來改善國民健康狀況,並結合生物技術及奈米科技等發展保健機能性食品及抗老化保養品。
  3. 高級材料工業:高級材料包括複合材料、電子化學材料及合金鋼等,應用範圍極為廣泛,合宜的使用,可提升產品之品質, 進而促進整體產業發展。
  4. 光電電子用化學品產業:光電電子用化學製品產業之產值約占電子業產值之10-15%,必須健全發展,方可提升我國資訊電子產業之競爭力。
  5. 輕金屬產業:輕金屬產業目前係以鋁、鎂、鈦等三種金屬為主,用於取代傳統金屬材料,可減輕產品之重量。近年來,能源及環保議題受到重視,使用輕金屬將更有利於回收,減少對環境 之衝擊。
  6. 輕型高效率電動車輛:我國電動車輛產業中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之產值皆居全球第三位,我國已發展電動車 輛所需之整車、電子控制及高性能電池等關鍵技術,形成輕型 高效率電動車輛產業價值鏈之完整體系。
  7. 運動休閒產業:隨著國人知識水準及健康觀念的提高,運動與休閒活動所衍生的支出勢必快速的成長。國內未來運動休閒產 業的發展潛力可期。
‧效益:
    提升我國傳統產業及相關產業之附加價值,創造投資及就業機會,提高生活品質,活絡經濟發展。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4.3.2 兩兆雙星產業(半導體、影像顯示、數位內容、生物技術)

‧概要:
    兩兆產業為半導體產業及影像顯示產業,數年後其年產值將各達新台幣一兆元以上。雙星產業為數位內容產業及生物技術產業, 意指為具高度成長潛力的產業。
  1. 半導體產業90 年產值達新台幣5,269 億元,居全球第四位。將 在「半導體產業發展推動計畫」項下成立「半導體產業發展推 動辦公室」,統籌掌理規劃、推動與評估事宜;另推動「晶片 系統國家型科技計畫」,提高我國半導體產業附加價值與競爭 力。
  2. 影像顯示產業91 年產值預計達新台幣1,920 億元,居全球第三位。政府將協助發展第五代TFT-LCD 生產技術,提高關鍵零 組件自主比例,提升未來競爭力。
  3. 數位內容產業90 年產值達新台幣1,334 億元。未來將從法規、 國際合作、租稅優惠、人才供給、關鍵技術與產品發展、國際行銷及應用等協助其發展。
  4. 生物技術產業90 年產值約新台幣1,000 億元。已設立行政院生物技術產業指導小組,統籌掌理規劃、推動與評估等相關事 宜。未來將從驗證體系、優良規範標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及 設置南港生技園區等協助生技產業之發展。
‧效益:
    提高我國半導體產業、影像顯示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及生物技術產業之附加價值及其競爭力。
    ‧期程:91-96 年。
   

‧進度:
 1.半導體產業:完成中程綱要計畫,送行政院國科會審查中。
 2.影像顯示產業:完成中程綱要計畫,送行政院國科會審查中。
 3.數位內容產業:推動方案報院核定中。
 4.生物技術產業:持續辦理。

4.3.3 四大新服務業(研發、資訊應用、流通、及照顧等服務)

‧概要:
    四大新服務業為研發服務產業、資訊應用服務產業、流通服務產業及照顧服務產業。為有效扶植四大新服務業政府將協助建立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及模式,推動產業電子化計畫及規劃 e-Taiwan 等旗艦計畫,輔導設置開發物流用地及專區,設立農產 品處理及物流中心,並鼓勵民間非營利團體與企業共同建立專業 化與企業化之照顧服務產業,以合理化價格及高品質服務逐步取 代外籍監護工,提供失能國民之身體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效益:
    藉該等產業政策之推動,當可促進「研發階段產業化」,對促進研發效率、加速研發活動,均具有正面效果;推動台灣成為亞太 前三大主要資訊應用服務供應國,以塑造我國資訊應用服務產業 成為高技術、高品質、高創意之高附加價值產業;提升商業人力 資源發展及商業競爭力,將流通服務業轉成為具備「知識化產 業」,進而全面提升流通服務業競爭力並具體呈現國家物流與全 球運籌計畫推動之目的;配合照顧多元化的發展趨勢,建構照顧 服務體系,以提升照顧服務品質,擴大照顧服務的規模經濟,排 除婦女就業障礙,擴展就業機會,減少民眾對福利資源的濫用。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4.3.4 綠色產業

‧概要:
    為維護台灣地區環境品質,妥善處理固體廢棄物及充分利用資 源,政府將推動綠色產業之發展,包括資源分選及再生利用、綠色資源再生利用及資源化工業輔導,其目的係將資源廢棄物(垃 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預先以分選回收分類之方式進行處理,並 將分選過之廢棄物,分成可回收利用、可修復使用、不適宜焚化 處理及可焚化處理等部分分別處理,再將焚化處理所得之飛灰及 灰渣篩選,篩選後剩餘之灰渣及飛灰,則將其燒結、熔融製成地 磚、碎石等可再利用材料,以達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為避免資 源浪費,並紓解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將事業廢棄物以資源化回 收再利用的方式處理,除可增進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率之外,並 可協助提高產業競爭力,達到經濟與環保相輔相成之目的;擬訂 「資源化工業」規劃策略、推動工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及輔導、 資源化技術整合與輔導、特定行業廢棄物再利用輔導,進行資源 化技術資訊推廣與應用、資源化法規評析與宣導。
‧效益:
    妥善處理及利用固體廢棄物資源,將廢棄物轉化為有價資源,並藉由技術移轉,提升國內環保產業水準,推動資源化工業發展。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規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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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獎勵投資國際通路與品牌

  為使台灣企業成為國際產業供應鏈的重要環節,除了努力提升研發、製造競爭力之外,佈建及有效運用國際通路並建立國家產品形象是重要關鍵。政府將提供具競爭力的優惠措施,以鼓勵廠商開發國際 品牌及通路,包括結合國內企業共同拓展海外市場,推動業界集資成 立國際行銷公司,以共同研發之自有品牌行銷全球;加強經濟部及外 貿協會增設駐外據點及人力佈署,協助我國廠商在海外設立產銷據點 及開展行銷通路;設立專責單一服務窗口,協助擴大外商IPO 在台營 運規模與價值;透過「提升企業品牌化能力方案」之各項行動計畫來 提升我國廠商企業品牌化能力,進而有效提升國家產品形象;完成南 港展覽館之興建與營運,有效解決目前與未來展覽場地不足問題。

4.4.1 輔導設立國際行銷公司

‧概要:
  1. 籌組具指標性貿易訪問團,帶動廠商拓展市場,解決出口衰退困境。結合國內企業共同拓展海外市場,推動業界集資成立國 際行銷公司,以共同研發之自有品牌行銷全球。除協助國際行 銷公司赴開發中國家洽談技術移轉及工業合作外,並於國際行 銷公司提出營運暨財務計畫增資時,經報奉經濟部核准後始投 資入股(投資比例上限為公司設立登記實收資本額之20%)。
  2. 辦理一對一貿易洽談會、辦理投資說明會、辦理樣品展示會、 廠商個別拜訪買主、辦理雙邊經貿會議、簽訂經貿技術或策略 合作聯盟備忘錄、拜訪跨國性企業採購部門,安排商機洽談 會、與當地台商洽談等。
  3. 協助廠商全力爭取訂單,擴大我國產品市場占有率。
  4. 暸解廠商出口融資困境,協助廠商有效運用現有出口融資、出口保險或租賃等工具,拓銷國際市場。
‧效益:
  1. 協助我國具世界競爭力的廠商拓展國際市場。
  2. 使我國廠商加強運用出口融資措施,增加產品拓銷成效,解決目前出口困境。
  3. 政府帶頭投資,增加投資人的信心,促進民間投資。
  4. 以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投資入股,公司正常營運後可獲取股利,用以回饋廠商。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辦理。

4.4.2 協助台商發展國際通路

‧概要:
  1. 加強全球佈局:鑑於佈建及有效運用國際通路為我國廠商提升國際競爭力之重要關鍵,政府宜率廠商之先,加強經濟部及外貿協會增設駐外據點及人力佈署,俾協助我國廠商在海外設立 產銷據點及開展行銷通路。
  2. 設立通路之研究:透過物流、連鎖店及自行佈建通路等,蒐集資訊及研究分析。
  3. 加強輔導及教育廠商:以辦理研討會、說明會、海外考察團及個案諮詢服務等活動促使廠商重視通路的重要性,並輔導廠商 有效掌握及運用通路。
  4. 制訂行動方案:利用駐外單位蒐集通路之資訊,並運用外貿協會各項服務協助廠商掌握及佈建國際通路。
‧效益:
  預計協助我國廠商500 家佈建及有效運用國際通路。
    ‧期程:91-96 年。
    ‧進度:規劃中。

4.4.3 推動外商來台擴大產銷合作

‧概要:
    根據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統計,90 年我國資訊硬體工業國內外產值達到426.8 億美元,雖比上年衰退9.2%,然而根據經濟部資 推小組對各外商在台採購辦公室(IPO)的訪查統計,僅美、日、 歐前二十名外商IPO包括COMPAQ、IBM、HP、DELL、SONY、 夏普、富士通、三菱、西門子…等的採購金額即達356 億美元, 比上年成長約9%,整體外商IPO採購則達370 億美元以上,比 上年成長約3.9%,往來OEM 廠商更超過200家,充分顯示我國 資訊科技工業成長與外商之間的產銷合作關係密不可分。鑒於外商IPO 對台灣資訊科技產業發展的重要性,擬針對外商在台IPO 需求進行如下工作:
  1. 設立專責單一服務窗口:每月出刊資訊透析,報導產業最新動態及產品開發現狀,以e-mail 及電傳方式提供給IPO 參考。並 且不定期編印IPO採購指南(Directory of Major IT & Electronics Firms in Taiwan),供IPO做為採購指引。此外,針對個案需求 及實際發生問題,亦結合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工研院、相關 政府部門、公協會與國內廠商等單位,隨時提供即時之服務。
  2. 舉辦有關說明會/聯誼會/協商會:不定期舉辦IPO聯誼會/說明會/跨部會協商會/參訪工廠/CEO 高峰會/頒獎大會等活動,增進 IPO與國內業者及政府相關單位之互動交流。未來將更積極掌 握IPO需求,籌辦更豐富之相關會議,促進產業交流。
  3. 配合政府推動高附加價值產業及產業創新研發中心之政策,進一步積極推動及協助IPO 說服母國營運總部來台設立研發設計中心與區域運籌總部。
  4. 增設電子服務窗口,針對IPO 需求提供24小時及時服務。
‧效益:
  1. 協助IPO 了解及掌握國內資訊電子產業及產品最新發展現況,及與國內廠商互動交流機會,以幫助擴大採購規模及拓展新的合作夥伴。
  2. 協助其排除採購障礙及營運困難,塑造外商在台IPO優良之經營環境。
  3. 協助擴大外商IPO 在台營運規模與價值,以共同深耕台灣產業發展。
  4. 擴大本計畫推動模式之成效,帶動各產業之國際採購典範,建立台灣成為全球採購中心。
    ‧期程:91-96 年。
    ‧進度:規劃中。

4.4.4 發展國際品牌

‧概要:
    鑑於國家產品形象之建立,必須與強而有力的企業品牌形象及產業形象加以連結,自79 年起持續推動「全面提昇產品形象計 畫」,結合我國知名企業、國內外強勢媒體及重要國際展覽等項 目作廣泛之整合行銷推廣。91 年度起開始執行「提升企業品牌 化能力方案」,藉由培育種子人員、辦理品牌行銷研討會、輔導 企業建立品牌及建立品牌行銷知識庫等方式,著手彌補我國廠商 在建立品牌方面不足之處。另為協助國內廠商以自有品牌行銷國 際市場,經濟部亦提供自創品牌貸款之申請服務。
‧效益:
  1. 透過「提升企業品牌化能力方案」之各項行動計畫來提升我國廠商企業品牌化能力,進而有效提升國家產品形象。
  2. 提供我國致力推廣自創品牌的優良廠商資金援助,發展國際品牌。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辦理。

4.4.5 興建國際展覽館

‧概要:
    由於國內工商業界對展覽場地之需求日益殷切,目前台北世貿中心展覽大樓已不敷使用,且松山機場之展覽場地於85 年由民航 局收回自用後,展覽場地更顯不足。而東京展覽中心、新加坡展 覽中心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近年亦陸續完工啟用,已成為亞洲重 要之展覽會議場地。因此,為加強我國展覽產業之競爭力和增加 展覽館之容量與設施,以吸引更多外國廠商來我國參展,並因應 國內各項產業之迫切需要,皆必須迅速擴充展覽場地。為順應我 國外銷產業對大型展覽館之急迫需求,實有必要興建國際展覽館。
‧效益:
  1. 完成國際展覽館之興建與營運,有效解決目前與未來展覽場地不足問題。
  2. 促進展覽相關產業發展,增加政府稅收來源與就業機會。
  3. 協助廠商開拓國內外市場,增加貿易機會,助益整體經濟繁榮發展,提升國際經貿地位、國家形象與國際競爭力。
    ‧期程:91-94 年。
    ‧進度:規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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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勞動力升級

4.5.1 建立全國職業訓練網

‧概要:
    為因應知識經濟、科技產業興起,更需要專業知能以提昇勞動競爭力,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將轉型為區域職訓協調中心,由過去職 業訓練的提供者,轉型成為訓練資源的整合者、購買者、評鑑者, 以民間資源的機動性,培訓符合產業環境激烈變動所需之勞動 力。對於訓練技能及設備已不符就業市場需求者,或民間培訓單 位已經普遍供應者,政府將調降這方面的公訓比率;對於仍具就 業市場需求,民間不願投資辦理者,才予以保留精進;對於職業 訓練尚未辦理或訓練資源尚不足夠者,則規劃新增,並以扶植民 間訓練產業及委外辦理為原則。此外並建構職業訓練評鑑制度, 強化職業訓練內涵,以確保提供優質之訓練品質,提高勞工專業 技能。
‧效益:
  1. 引進民間資源,除能擴大職業訓練供給範圍外,並能符合產業發展之勞動力需求。
  2. 統合職業訓練資源,加強中央及地方職業訓練主管機關及民間團體職訓資源之整合及分工,以發揮整體功能,擴建成職業訓 練資源網,提供完整及便捷之參訓資源網絡。
  3. 透過職業訓練評鑑制度,提昇政府與民間之職業訓練品質,確保優質的訓練成果。
    ‧期程:91-93 年。
    ‧進度:持續辦理。
   
 
1.調整公訓機構訓練職類,91 年度調減33 個職類,調整11 職類, 新增30 職類。
2.職業訓練資源已蒐集民間自辦職業訓練資料623 家,完成上傳之訓練資料家數為609 家,招生資料453 家,提供1,741 個職 業訓練班,並提供線上報名之功能.
3.已核定「職業訓練機構評鑑指標及執行準則」。

4.5.2 培育知識經濟所需人才

‧概要:
    近年科技革新、產業轉型及勞動力結構變遷,加以經濟、社會與教育制度亦多有變革,民國84 年下半年起失業率明顯攀升,至 90 年5 月以來,失業率即在5%以上之高檔盤旋,其中以中高齡、 低教育程度及弱勢族群等因工作場所歇業或業務緊縮失業人口 增幅較高,尤以35 歲以上之中年失業人數持續上升,究其原因 多屬勞動技能未能配合產業升級、產業結構轉變所釋出不具市場 需求之勞動力結構性失業,為因應知識經濟發展趨勢與國內產業 結構調整,提供待業及失業者技能養成、第二專長及轉業職業訓 練成為國人人力素質提昇之重要工作。為強化訓練效益,採行措 施除由公共職訓機構配合產業環境調整提供訓練外,另統合訓練 資源,結合民間專業訓練資源辦理符合就業市場需求、地方產業 發展特性之職業訓練,期培訓具產業前瞻之優質勞動力。
‧效益:
  1. 預計辦理新興產業及科技人才訓練,培訓61,000 人。
  2. 公訓機構辦理職前訓練及與企業合作辦理訓用合一訓練,預計培訓68,421 人。
  3. 協同地方政府辦理符合當地產業發展與人力需求特性之社區化職業訓練,預計培訓30,000 人。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辦理。

4.5.3 輔助弱勢族群及失業者參加職業訓練

‧概要:
    為協助失業者及其他就業能力薄弱者習得職業技能及儲備提升人力資源,開發彈性參訓方式、提供多元選擇職業訓練的機會, 並落實訓用合一,協助解決失業問題。
‧效益:
  1. 核發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券,協助其自行就近參加政府立案之其他訓練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預計核發 6,000 人。
  2. 中高齡者職前及轉業訓練,預計培訓6,000 人。
  3. 原住民及婦女等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計培訓15,000 人。
  4. 預計輔助非自願離職勞工提升數位學習能力電腦訓練48,000 人。
    ‧期程:91-96 年。
    ‧進度:持續辦理。

4.5.4 加強勞工在職進修及第二專長訓練

‧概要:
    辦理企業在職人員進修訓練及第二專長訓練,提昇在職人員本業核心技能或轉業所需第二專長,並提高勞工的專業技能,強化終 身學習理念。
‧效益:
  1. 加強辦理因應加入WTO 受衝擊產業、產業轉型、數位落差、 產業科技化、產業自動化、觀光旅遊等在職勞工進修訓練,預 計培訓88,000 人。
  2. 輔助傳統產業事業機構自行辦理員工訓練計劃,預估四年補助 2,944 家。
    ‧期程:91-94 年。
    ‧進度: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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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開發建設產業園區

  為改善國內產業發展環境,整合地區研發資源,以發展高附加價值產業,並配合未來產業結構之調整、區域均衡發展政策以及引進適 合當地之地方資源型產業,政府依據地區特色,積極規劃建設各項產 業園區。包括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新竹IC 設計園區、中部科學園區、 花卉生物科技園區、台南科學園區、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再生科技園 區及南港生技園區。並以各類產業園區為基礎,結合當地社區、週邊 設施及產業聚落,規劃發展成為具有專業特色之產業發展帶、核心衛 星園區及資源再生科技園區,彼此間相連成網,帶動地區產業轉型與 升級以及相關產業整合性發展,發揮綜效。

4.6.1 生物醫學園區

‧概要: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位於新竹高鐵車站特定區之產業專用區,土地面積38.3 公頃,預定籌設一所國際級的醫學中心,建置生技研 發設施及研發實驗室,進行癌症及生技有關的合作研究開發,作 為發展生物科技的驅動主力,帶動國內生醫發展,並結合新竹科 學園區連成具特色之生物醫學產業發展帶,並促進新竹高鐵車站 特定區的發展。
‧效益:
  建立本園區成為亞洲醫學教育與研究中心及東南亞華人慕訪之醫療院所。
    ‧期程:91-95 年。
    ‧進度:規劃中。

4.6.2 IC 設計園區

‧概要:
    有鑒於新竹地區已成世界上資訊科技產業重要聚落,擬輔導民間在新竹科學園區附近取得土地設置IC 設計研發園區,成為新竹 科學園區之衛星科學園區。政府相關單位將協助招商,並推動其 所屬研究機構及大學和園區內廠商進行策略結盟,以協助廠商解 決技術瓶頸,提升技術能力。
‧效益:
    可落實行政院核定之「國家矽導計畫」中以IC 設計為引擎產業,推動SOC 設計產業及光電、網路、資訊、通訊等產品產業發展 之構想,並促進IC 設計的研究創新。
    ‧期程:92-95 年。
    ‧進度:規劃中。

4.6.3 中部科學園區

‧概要: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規劃台中基地約304 公頃(約可提供125 公頃廠房用地),以精密機械、航太、生技設備為重點發展產業。雲林基地約98公頃(約可提供47 公頃廠房用地),以農業生物科 技為重點發展產業。已協調縣市政府提供基地確切範圍、建立相 關資料,完成「中部科學園區籌設計畫」,呈報行政院核定中。
‧效益: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之開發,將承襲竹科、南科之經驗,並配合中部地區的資源特色,研擬產業發展類型與定位,積極帶動中部地區產業轉型與升級,建構產業聚集效應並逐步擴展。未來,北中 南三核心園區及其鄰近之衛星園區將成為我國最重要的高科技 產業基地,加速推動我國成為高科技產業國家,達成綠色矽島之 國家建設目標。
    ‧期程:91-96 年。
    ‧進度:報院核定中。

4.6.4 花卉生物科技園區

‧概要:
    為發展台灣深具潛力之花卉產業,並整合花卉產銷及研發機能, 將利用現有之蘭花產業優越條件,先透過舉辦國際性蘭花博覽會 的方式,逐步推動發展,並結合現有產業基礎及生物科技人才之 優勢,設立具蘭花生產、育種、貿易、展覽、研發、推廣等多功 能之蘭花產業園區。南投縣及台南縣等為台灣高級花卉之主要產 區,將整合既有重點花卉產區,結合當地觀光休閒資源,提昇花 卉產銷及研發機能,以增加台灣花卉競爭優勢。
‧效益:
    整合花卉產銷、休閒觀光及生技研發機能,提升台灣花卉競爭優勢。
    ‧期程:91-96 年。
    ‧進度:規劃中。

4.6.5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概要:
    為擴大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既有產業聚落之經濟效益,規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期基地擴建計畫,開發面積為400 公頃,可提供 210 公頃之工業用地。另為解決高科技產業過度集中之問題,亦 規劃路竹基地擴建計畫,開發面積為571 公頃,可提供約209 公 頃之工業用地。
‧效益: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期基地計畫將引進通訊、電腦及周邊設備、 精密機械、生物技術、光電、半導體等六大產業,預計可引進 54,800 人之就業人口,創造每年5,000 億元之營業額。路竹基地 擴建計畫將以發展積體電路、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 產業為核心,並吸引通訊、光電、軟體與生物技術等產業,預計 可引進52,000 人之就業人口,創造每年5,000 億元之營業額。
    ‧期程:91-96 年。
    ‧進度:
  持續辦理,各項公共工程正積極進行中,可隨時提供廠商進駐設廠。

4.6.6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概要:
    針對中南部農業生產區之氣候及土壤條件,選定具發展潛力之農業生技產業,例如屏東的水產、畜產及熱帶花卉果樹,整合鄰近試驗研究機構及周邊產業,共同推動生物技術產業之研發、技術 轉移、量產、產品、認證、出口檢疫及產品拓銷等。園區之區位 條件、土地取得、租稅優惠、週邊研究機構之支援及未來商機等 為目前規劃考量之重點,未來園區將兼具研發、產銷、加工及轉 運功能,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 中心。
‧效益:
  帶動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發展,加速農業轉型及升級。
    ‧期程:91-96 年。
    ‧進度:
  規劃中,目前農委會已研擬「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原則,並成立規劃小組,將針對各縣市政府申請案進行實地勘查及遴選等工作。

4.6.7 再生科技園區

‧概要:
    台灣地區天然資源缺乏,為促進資源永續利用,推動並扶植國內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創造就業機會,環保署擬配合「資源回收再 利用法」(草案)之訂定,先行規劃設立「再生科技園區」,使廢 棄物轉換成為再生資源,以提升再生技術並推動建立資源循環型 社會,將過去消極處理廢棄物的觀念,轉變成為積極創造環保再 生產業的實際行動。引進產業的基本原則主要考量目前已有工廠 的土地使用條件、市場規模、管理問題、國內資源/循環性產業 的特性以及現有廢棄物處理對環境的負面社會成本。因此初步篩 選可引進之產業類別大致可區分為:以含金屬、玻璃、塑膠類、 貴金屬等具處理急迫性之廢棄物的資源再生廠為主,所能再生處 理的廢棄物將包括:乾電池、馬達/壓縮機、電子廢料、光電廢 料、靶材邊料、廢傢俱、螢光幕/燈管/平面玻璃、熱固型廢塑料、 廢車/廢家電殘渣、廢光碟等;並以無機性廢棄物的再生處理廠 為主。藉由再生產業之引進及再生科技育成區之設立以提昇我國 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分享市場並促進資源永續再利用。
‧效益:
    引進民間與國外資金開創國內資源再生產業,其投資效益顯著, 不但可提高生產力並能降低成本。在國際間各國以環境保護為手 段作為非關稅貿易障礙工具之時期,再生科技園區的設立也可提 升我國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優勢及國際地位與形象。
    ‧期程:91-96 年。
    ‧進度:規劃中。

4.6.8 南港生物科技園區

‧概要:
    依據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中「建構改善台北都會區生物技術研究群聚圈」構想,由中央政府購買南港軟體園區 第二期F 棟24,000 坪樓地板面積之一半,以出租方式供政府相關 單位及財團法人進駐,設立育成中心,並保留部分單位供業界租 用,可集中生技研發人才促成交流,並可使用該園區內相關公共 設施,如會議室、圖書館、實驗室及核心設施等,以冀營造「築 巢引鳳」之效果。另一半面積則由開發單位依據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提供業者租購進駐。俾及早組合台北都會區生物技術產業研 發聚落,創造我國生技產業發展利基。
‧效益:
    作為北部生技園區之中心,並成為我國發展生化科技與國際間交
流互動之指標中心。
    ‧期程:91-92 年。
    ‧進度:推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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