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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
目標:利用在地資源,引入人才及創意,營造活潑多彩的地方社區。
要留住人才,首先我們就需要去營造一個適合人居住的生活環境,包括設施 空間、人文傳統、公民參與和溫潤的社區關懷。所有的國家建設事實上都是為了
提供國民一個現代桃花源的社區生活基盤,因此在這次的國家發展重點建設中, 我們準備啟動重建地方社會生活的「新故鄉運動」和「新部落運動」,充分實踐
以「自主、自豪、同體、同演、同夢」的社區總體營造精神,讓每一個國民、每 一家庭、每一個社區,都能夠就自己地方的條件和特色,透過學習和參與,集聚
居民的共同意識,結合特有的文化傳統、空間環境、建築設施與各種地方產業, 提供各種就業的機會,發展地方的魅力,培養地方的認同感與光榮感,建立自主
性的社區照顧機制。這是一個總體性的計劃,但是在策略上是以生活社區為單 位,包括鄉村、部落族群及地方小鎮,並以居民自主參與為主,配合專業者的指
導協助與政府部門的行政經費支援,全面的重建台灣基層社會。
這個計畫參考國外和台灣過去的經驗設計了一套機制,將上述總合性的內涵 分成個別的切入點,預期由此帶動社區內部包括社會關係、文化藝術、空間設施
與經濟產業的整體轉型,提供新的就業機會與生活條件,進而留住或吸引外移人 口,振興地方的活力,做為國家重建的基礎。
10.1 活化社區營造組織
10.1.1 活化鄉村社區組織
10.1.1.1 整合鄉村社區組織
| ‧概要: |
| |
輔導台灣七個地區農業改良場,整合區域性農業試驗改良場所, 結合縣市政府輔導各級農、漁會、農田水利會、農業合作社場、
財、社團法人、文史工作室等自主性組織,建構區域性社區營造 中心,並重整村里組織、社區發展協會、農、漁事小組、農業產
銷班、四健作業組、家政改進班……等基層單位,建立鄉村社區 營造學習組織,推動學習活動,凝聚社區營造共識,增強社區營
造工作知能及社會服務能量,活化社區營造組織。 |
| ‧效益: |
| |
1. |
整合鄉村社區營造組織,發揮團隊組織服務功能。 |
| |
2. |
建構社區總體營造由下而上的組織體系,落實「以民為主、以 農為本」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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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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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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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藉由行政院社區總體營造工作推動及協調委員會之運作,加強 各相關部會縱橫聯繫,在政府一體、共識凝聚、資訊分享及計
畫互補的整體架構下,發揮家乘效益。 |
| |
2. |
加強辦理社區總體營造研習與輔導,並提供各種誘因和示範計 畫,著力於理念的推廣、經驗的交流、技術的提供及經費的支
援。 |
10.1.1.2 活化鄉村青年組織與活動
| ‧概要: |
| |
培養「全方位的農村青少年」為四健推廣教育的最終目標,從基 層四健作業組落實「做中學」的理念為始,以四健會員、四健義
務指導員及四健指導員的教育訓練為本,鼓勵地方自主性活動為 輔,建立四健會學習型組織,以一系列的人力培育工作,共同營
造青少年正常學習及展現的環境。並培養鄉村青少年愛鄉愛土之 情懷,參與社區營造及鄉村建設之志願服務工作,透過不同縣市
之交流活動,建構全國四健會人力資源網絡,落實農業人力紮根 基礎。每年亦透過大型活動之辦理,凝聚鄉村青少年之共識及培
養承辦活動之能力。 |
| ‧效益: |
| |
透過活動、觀摩、交流、獎勵和宣傳的不同活動設計,使農村青
少年在成年人的協助下,能透過不同層面的學習,在養成階段中 習得未來人生中所需要的關鍵/核心能力,並參與地方公共事 務,成為鄉村建設之中堅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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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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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重點示範鄉鎮,逐年推動各鄉鎮地區農會辦理四健會推廣教 育計畫,活化鄉村青年組織與活動,每年並配合辦理全國性大型
活動,至96 年度全面辦理。 |
10.1.1.3 社區人力資源開發
| ‧概要: |
| |
運用社區婦女人力資源,進行社區老人照護(老人陪伴、老人送 餐、家庭式老人看護、社區小型安養中心、巡迴問安、緊急安全
通報系統)、社區幼.照顧(成立安親組織,建立互助網絡,提 供家庭式托兒照顧)、社區學童課輔(家庭式社區媽媽伴讀、社
區課輔中心);運用社區青少年人力資源,協助社區訊息通報、 社區網站(頁)建置管理、社區環境清潔維護、社區課輔小老師、
社區刊物發行、社區活動策劃、社區環保清潔維護等,並鼓勵青 少年自主性籌組運動型、休閒娛樂型、資訊技能型等樂團或民俗
藝陣、傳統工藝、傳統音樂等社團;評鑑優質社區並公開表揚, 鼓勵社區居民投入社區營造行列。 |
| ‧效益: |
| |
培育社區婦女人力,紓解護理人力不足問題,維持照護(顧)品 質及安全;有效運用社區青少年人力資源,提倡正當休閒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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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10.1.2 社區營造人才培育
10.1.2.1 社區營造操作人才培育
| ‧概要: |
| |
辦理社區總體營造培訓、演講、座談會、研討會等有關活動,宣 導社區總體營造理念(包括中央及地方行政人員);出版社區營
造相關書籍及紀錄影帶,加強宣傳推廣;強化社區營造組織(社 區發展協會、基金會、促進會、學會、文史工作室、產業合作社
等等),並健全其組織運作;培育社區文史、藝文活動企劃及導 覽人才,鼓勵發掘在地資源與特色,建立社區人才自我認證制 度;辦理國內外社區經驗交流研習,促進社區結盟。 |
| ‧工作項目: |
| |
1. |
宣導社區總體營造理念,培育社造操作人才辦理社區總體營造 培訓、演講、座談會、研討會等有關活動,出版社區營造相關
書籍及錄影帶,廣為宣傳推廣。 |
| |
2. |
培育社區文史及藝文活動企劃人才,並鼓勵發掘在地資源與特 色。 |
| |
3. |
社區導覽人才培訓計畫(1)社區自行辦理:具在地特色及文化深 度;(2)文建會統籌辦理:具整合性、進階性、國際性者;(3)
分類分級:初、中、高級;方言(閩、客);外語;原住民母 語(4)建立社區人才自我認證或評選機制。 |
| ‧效益: |
| |
激發社區自主意識,整合社區資源,培育社區營造人才,拓展社
區文化深度與視野,發揚在地文化特色,提昇社區文化內涵,奠 定社區永續發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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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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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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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期辦理社區總體營造相關培訓、演講、座談會、研討會。 |
| |
2. |
分初、中、高級;閩、客、原住民母語、外語等,培育社區文 史、藝文活動企劃及導覽人才。 |
10.1.2.2 社區企畫經營人才培育
| ‧概要: |
| |
設置專案管理中心、分區輔導團,對各縣市實施點進行因地制宜
的輔導,配合專業人才培育、文宣計畫及國外觀摩,輔導各縣市 地方文化館確實執行。為輔導地方文教基金會及藝文協會共同經
營地方文化館,配合本會文化行政專業人員課程,結合大專院校 辦理專業人才訓練課程設計,分課程階段策劃約三○○小時訓練及認證。以工作講習、研習營、實習、個案討論或其他方式,邀
請熟識實務工作之專家學者就各項工作計畫主題、理念宣導課 程,採階段式(初階、進階)培育。課程內容包括:一般課程、 進階課程、專題課程。 |
| ‧工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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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力造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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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世代社區小尖兵:鼓勵青少年協助社區訊息通報,社區網 站(頁)建置管理,社區環境清潔維護、社區課輔小老師、社
區刊物發行、社區活動策劃、社區環保清潔維護。 |
| (2) |
E 世代社區俱樂部:鼓勵青少年自主性籌組運動型社團,休 閒娛樂型社團,資訊技能型社團、民俗藝陣社團,傳統工藝
社團,傳統音樂社團等。 |
| |
(1) |
社區經驗交流研習。 |
| |
(2) |
成立社區聯盟,建立人才資料庫,相互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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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區與企業,民間組織或藝術團隊多方結盟,以巡迴活動串 連社區。 |
| |
(4) |
建立姊妹社區,國外社區結盟,定期互訪交流。 |
| ‧效益: |
| |
本計畫委託專案管理,以確實掌握各分項計畫及地方文化館業務
進行情形,結合專家學者諮詢及專業訓練,協助各項工作及進度 的執行。
經由專業人才培育,訓練地方專業文化行政人員及提昇民間團體 經營地方文化館所需的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智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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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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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持續辦理。 |
10.2 社區營造資源整合
10.2.1 設置社區營造發展基金
| ‧概要: |
| |
為避免政府部會業務分工現實,導致社區總體營造提案切割零 散。同時為落實社區總體營造強調社區自主精神與提案制度,政
府資源之下放應在社區產生需求、主動提案精神下進行。本計畫 將規劃設置社區營造基金,以社造單一窗口,單一專業評審機 制,鼓勵社區自發提出整合性社區營造案,讓社區營造回歸到社
區為整體思考單元,從而改變過去停留在從部會計畫思考社造方 向的困窘。
具體作法:政府依法編列公務預算設置社區營造基金,並設置基 金專案管理小組,進行管理運用。 |
| ‧效益: |
| |
有效落實社區總體營造自主提案與以社區為單元思考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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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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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2.2 開發利用地方文化資產與文化環境
10.2.2.1 傳統地方建築活化再利用
| ‧概要: |
| |
為鼓勵國民守護、活化家鄉傳統歷史建築,培養對鄉土建築歷史 情感,以保留地方歷史記憶,達到塑造地方歷史認同與社區營造
感,間接塑造出地方歷史鄉鎮風貌。本計畫將針對日式老建築、 三合院、傳統風味、地方特色建築等各式歷史建築,鼓勵居民集
體尋找、發現家鄉老建築,鼓勵居民繪製家鄉老建築地圖,動手 改善老建築環境,發展老建築活化再利用方法,並自立經營維護。 |
| ‧效益: |
| |
徹底落實透過居民參與過程,達到歷史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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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10.2.2.2 社區環境與空間設施整建
| ‧概要: |
| |
1. |
鼓勵社區居民關心週遭文化資產,藉由社區自發性參與維護、 整建,有效活化及再利用;輔導社區整建休閒設施,進行社區
小型空間改造美化、現有公共空間活化利用、社區識別系統建 立及社區空間美化人才培育。預定每年擇定一具代表性之傳統 聚落,以社區總體營造操作方式加以保存、維護,以建立示範
景點並利於宣傳推廣。 |
| |
2. |
鼓勵社區居民親手培育植栽、灌溉樹苗並進行認養、護樹行動, 推廣生物多樣性理念及建築生態工法,建置社區生態解說系
統,進行社區生態復育,並強調社區居永續養護原則;且應適 時並主動協助原住民進行部落綠化、河川生態保育與地景維護 等工作。 |
| ‧效益: |
| |
1. |
可有效保存、傳承、活化及再利用當地文化資產,作為發展地 方文化產業及文化觀光之基礎;培養社區居民空間美學觀念,
提昇遊憩休閒場所品質,塑造地方文化意象。 |
| |
2. |
建立社區生態特色,深化人與社區自然生態共生共存的依存感 及關懷;透過植樹運動,達到綠化保育教育功能。保存維護原
住民部落原有之生態環境,讓在地原住民產生認同感。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10.2.3 活化地方商業環境
| ‧概要: |
| |
1. |
塑造「台灣」為全方位具備地方特色商業舞台,促進各級政府 間合作,並引領專業人力及各業種業態之企業投入資源共同參
與。 |
| |
2. |
結合各部會開發之創意新商品(文建會之文化產業、營建署之 一鄉一特色、農委會之休閒農業與精緻農產品、觀光局之旅遊
景點等),透過計畫行銷開闊市場,促使相關計畫在既有基礎 上直接創造有效產值,提供就業機會 |
| |
3. |
誘導各級政府熟悉「地方行銷」之理念與行政指導技巧,廣泛 自主建立優質商業環境 |
| ‧執行方式: |
| |
1. |
移轉輔導地方創造魅力商圈之know-how 與機制。 |
| |
2. |
輔導地方政府建立促進商業發展之財務機制。 |
| |
3. |
輔導地方政府善用地方自治權限,建立符合地方特性之配套法 案。 |
| |
4. |
落實地方由下而上推動主體至鄉鎮與社區之規模。 |
| |
‧期程:92-97 年。 |
| |
‧進度:規劃中,研擬中長程計畫中。 |
10.2.4 發展創意型地方特色產業
| ‧概要: |
| |
協助地方具歷史性或獨特性之文化工藝產業,發展其經濟利益, 並藉由個別廠商及集體式輔導,以創造「一鄉鎮(社區)一特色
產業」為目標,其主要工作要項包括:開發地方傳統文化產業、 產品創意設計及競賽、產品技術改良及創新研發、創新經營策 略、管理技術能力提升、健全產業體質得以永續經營發展、輔導
傳統文化產業轉型再出發、產品整體品牌形象之建立、行銷通路 媒合與建構、打造具有地方產業特色之節慶、成立地方特色產業
發展輔導服務團,以及推動辦理全國地方特色產業博覽會等多項 措施,除將喚起全國民眾對地方特色產業之重視並積極參與發展
外,更期能有效創造當地特色產業之經濟價值,達到地方經濟永 續繁榮發展之目的。 |
| ‧效益: |
| |
落實推動「文化產業化」及「產業文化化」,輔導60 個地方特色 產業發展,協助1,000
家地方特色產業業者與工藝創作家,提升 創意創新水準,健全其經營管理及行銷能力,並維持及創造在地 約6,000 個就業機會,培訓約3,000
人次專業人力資源,以活化 地方經濟,共同促進總體經濟之發展。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
10.2.5 發展鄉村型產業
10.2.5.1 發展鄉村社區小企業
| ‧概要: |
| |
協助偏遠地區與弱勢族群,提昇其社區產業經營能力,強化生存 及發展基礎,創造「當地居民自主經營綠色環境及知性產業」為
目標。其主要工作要項包括:小規模區域經濟組織建立、區域產 業資源整體調查與規劃、社區小企業經營機制活化、社區視覺景
觀設計、社區形象塑造與識別系統構建、社區產業經營者管理能 力提昇培訓、成立社區發展服務團、開發生活體驗深度知性之旅
連鎖產業,以及舉辦社區獨具特色慶典活動等多項措施,以協助 社區居民建構事業版圖,提高其經濟能力及生活品質,並結合當
地人文風貌及景觀特色,塑造優質社區消費環境,進而有效促進 社區美、感、遊、創產業之成長茁壯,達成社區經濟、文化及環
保三構面整體均衡發展之目的。 |
| ‧效益: |
| |
運用知識經濟力量,輔導60 個社區經濟發展,協助1,000 家社區 小規模企業,健全其經營管理與週邊產業整合能力,並維持及創
造在地約6,000 個就業機會,培訓約3,000 人次專業人力資源, 以活化社區經濟,促進城鄉產業之均衡發展。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
10.2.5.2 發展地方料理特產
| ‧概要: |
| |
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對農業與農村的衝擊 及挑戰,配合農業新興科技、農地型利用服務業的興起及農產品
品質的提升,輔導發展地方特色產業與田園料理、加強農特產品 包裝設計與行銷,同時配合地方文化與休閒旅遊,整合規劃與宣
導,以促銷本土性農產品及締造產業特色文化,並配合辦理相關 之講習訓練。另輔導縣市政府進行資源調查,整合轄屬鄉鎮農漁
產業、自然景觀、休閒設施、藝文活動、大型體育活動、古蹟景 點等資源,以策略聯盟方式建構帶狀休閒農漁園區。 |
| ‧效益: |
| |
改善農業經營,輔導轉型發展具地方特色料理之餐飲業與休閒旅 遊之服務事業,促進農村經濟活絡與創造就業機會。發展地區農
特產品及其加工品,促使產品多樣化、精緻化,增進農民收益, 加速農業轉型升級並逐步輔導安置受加入WTO 影響之一萬名農
業勞動力。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10.2.5.3 輔導地方產業文化化
| ‧概要: |
| |
結合當地農產業、自然景觀及地區人文特色,發掘地方上具發展 潛力之產業,作為發展的重點,使文化能與生活、生產相結合,
建立區域性產業文化的特色,促進地區的發展,並建構人文、產 業、休閒及生態兼備的新農村,實施方式包括農業產業技術人文
生態化,應用本土地區創新技術及經驗知識,創造地區草根性農 業文化。將農業產業環境藝術化,將農產品、農業生產材料等應
用組合設計成優雅的農場設施或設備,增加農場設施的藝術化, 另外加強農場景觀的設計與維護,以凸顯農村生活的人文歷史經
驗和宗教信仰等文化內涵。規劃社區化農業產業活動,將產業所 內含的知識、技術、產業活動空間等教育情境,透過各類教育活
動,使民眾學習農業文化和農村生活,使農業產業具有社區鄉土 教育功能,並以農業產業為主題,衍生藝術創作、音樂、文學、
戲劇、運動或其他宗教或人文活動,發揮其提供社區休閒的功 能。建立優良農產品品質標幟,促進農業產業成品高品質化,展 現農業產業的社會地位和價值,發展合乎自然、健康、便利和人
文風味之農業產品。 |
| ‧效益: |
| |
1. |
合農村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促進產業的升級。 |
| |
2. |
結合產業、社區、文化。 |
| |
3. |
激起全民愛鄉土的情懷。 |
| |
4. |
保存地方產業的特色。 |
| |
5. |
增加了農產業的經濟利益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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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中,擬定推動要點,結合學者專家組成專業團隊,蒐集並整 合地方農產業與文化資源,規劃設計地方農業產業與文化發展方
案。 |
10.2.6 充實地方文化館
10.2.6.1 協助成立各類地方文化主體館
| ‧概要: |
| |
由各縣市文化局(中心)輔導鄉(鎮、市、區)公所利用現有及 閒置建築物,依地方文化資源特色及發展重點,成立各類主題
館,其形式可包括地方歷史館、文化主題館、自然生態館、科學 展示館、特色產業館等。計畫執行應鼓勵鄉、鎮、市、區公所結
合當地中、小學校、民間社區發展協會、社團、文史工作室、鄉 鎮藝文協會共同推動。各項工作則包括,館藏內容研究、整理、
展示及充實典藏空間與設備等。 |
| ‧效益: |
| |
台灣地區豐富多樣的文化資源及鄉土文化特色,可經由各地方文
化主題館來呈現,使社區的居民及外來的遊客,藉由這個館了解 地方的歷史文物及風土人情,不僅保存台灣文化提升國民對自我
文化的認知,亦提昇國內觀光旅遊的水準。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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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辦理,已陸續研擬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地方文化館作 業要點研訂,公佈實施,進行審查,評選籌設地點,進行各項輔
導工作。 |
10.2.6.2 活化地方文化活動空間
| ‧概要: |
| |
輔導地方政府依地方文化生活圈、人口分佈及地方文化藝術資源 特色,改善現有建築空間,充實居民各種文化學習活動,成立地
方藝文活動推展委員會,策劃舉辦年度藝文活動,並結合社區大 學、社區環保團體、主婦成長團體、文史工作者或讀書會等實際
在當地工作的人員及團隊共同經營,期塑造鄉鎮文化的活力。 |
| ‧效益: |
| |
以地方文化展演館為基礎據點,做為地方藝文活動及傳統文化藝 術傳承的場所,各地方的藝術家將有發表及表演的場地,而民眾
則可經由藝文欣賞進而參與藝文研習。鼓勵地方民眾組成藝文社 團,及參加鄉鎮文化藝術推展委員會,以民主化方式參與討論策
劃地方文化藝術的發展,使民眾普遍享有文化藝術生活。 |
| |
‧期程:91-96 年。 |
| |
‧進度:規劃中。 |
10.2.6.3 輔導文化產品研發及永續經營
| ‧概要: |
| |
在全球化的趨勢中,保持在地的文化特色與傳統文化成為鄉鎮地 區創造當地產業附加價值的有效方法。應鼓勵各地方主題館以在
地獨特的文化資源研發出特有的文化產品,建立當地基礎產業, 並進而以文化產品收入做為「地方文化館」永續經營的財務基 礎。地方文化產品研發的策略包括資源調查、人才培育、提昇設
計能力及輔導推展等項,初期先由政府輔導協助,長期應該朝自 給自足開發文化產品,以增加收入。並透過網路及城鄉館際交 流,建立文化特色及培養專業能力,以達到永續經營。 |
| ‧效益: |
| |
「地方文化館」計畫若能推動成功,地方文化內涵將更加豐富多 元,且可將地方文化資源轉換為觀光資源,進而幫助農村產業經
濟的復甦。各地方文化館將儘量輔導由民間來經營管理,只要在 基層建立一個公部門與第三部門合作的平台,不但不增加公部門
之人事負擔,而且將提供地方一定量之就業機會。 |
| |
‧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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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2.7 社區環境改造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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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民間團體設置鄉鎮市層級環境教育學習中心,協助社區組織 環保志工隊,進行社區環境問題與特色調查、規劃環境改造項目
與發展構想,運用在地人力、物力及財力資源,引領社區居民發 揮伙伴精神,共同經營維護自己的家園,創造清潔、乾淨的生活
環境。 |
| ‧效益: |
| |
藉由社區人才培訓及參與式的實作,提昇社區規劃及執行公共事 務的能力,並強化環保資訊流通,活化社區組織,讓社區居民能
夠自發、自信、自立的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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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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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
持續辦理,91 年甄選台南縣南化鄉關山社區等17 個地點,推動 廢棄物處理(含環境整潔及綠美化)等八項議題「環保示範社區
計畫」。 |
10.3 原住民新部落運動
10.3.1 部落社區產業發展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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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實經濟發展之成果於國民生活品質,建設一個通人性、富禮 儀、美麗、整潔、順暢之現代化商業環境;同時藉由自主、自
治管理之社區經營理念之發揚,建立有朝氣、有秩序、有尊嚴 之社會。擴大提升原住民商業環境品質之效果,帶動並建立現 代化商業發展之制度,縮小區域發展差距,促進城鄉均衡發
展,以臻均質、均富之社會發展。 |
| |
2. |
配合地方整體發展,以社區總體營造之精神,結合原住民商圈 居民共識,並以區域既有之自然景觀、建築風格與文化特色為
基礎,經由街區整體風貌之規劃、整治,塑造都市意象、兼以 保存原住民文化資產,創新文化產業與資源,以豐富人性空間。 |
| |
3. |
整合部落生產組織及人力,推動傳統及地特色的精緻產業,並 推廣傳統美食,種植部落原生植物及民俗植物,整合部落人力
及資源保育經營周邊河川、森林及特殊風貌地區,完善部落與 部落間的交通及運輸系統;建立原住民族金融體系;激發部落 居民展現工藝及生活創意,創生文化產業。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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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部落自主經濟的推動、部落型及地方特色產業的開發,促成
部落自主經濟體的形成及永續發展的目標,進而促成原住民回歸 部落在地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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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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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3.2 部落社區新風貌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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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實部落基本設施,營造原住民族部落現代化傳統住屋風貌,結 合部落居民整理並恢復傳統聖地及象徵性地點;設立國家級原住
民族博物館;調查部落周邊生物資源並標示其基本資料;完善部 落基礎設施,並開發各類步道如文化步道、歷史步道、產業步道、
生態步道等,建立文史導覽設施,繪製部落地圖,以串聯部落特 殊風貌,設置具有地方特色的觀光設施,鼓勵發展具有傳統風味
的民宿。 |
| ‧效益: |
| |
建立部落特色,美化原住民族部落,促成內發性的文化創造,引 領部落走向文化多元化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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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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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3.3 營造學習部落與社區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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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部落各類人才,推動成立部落讀書會,營造學習型家庭及部 落;補助部落連接寬頻網路、成立部落資訊中心及設置部落網
站,推廣資訊教育,製作電子化部落地圖,建立E 化原住民社會; 協助其自主調查及撰寫部落歷史;改善收視不良情形,製播廣播
節目,提昇原住民族訊息的媒體能見度;設立原住民族專屬頻道。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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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知識化部落,並藉由寬頻網路的架設及網路使用的普及,營 造社區網路及網路社區,進而促成知識經濟的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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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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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3.4 蘭嶼社區總體營造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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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自然人文資源豐富,潛力充沛。達悟族為目前原住民中保存
傳統文化最多最完整之族群,尤其是傳統聚落,其獨特之造船技 術與造形為世界知名,自日據時代以來即是國際人類學界所響往
之文化寶藏。蘭嶼擁有豐富的動植物景觀,有上百種獨特之原生 植物,包括有名的寬尾鳳蝶,週邊且為黑潮所經,漁產豐富,尤
其是飛魚和鯨豚。海岸礁石密佈,海底景觀絕佳。本計畫擬有效 運用台電回饋金和政府行政預算,輔導蘭嶼原住民重建自然生 態、人文景觀和文化傳統,營造國際級文化觀光環境,並由達悟
族自主經營,維持永續發展。
蘭嶼總體重建計畫之規劃,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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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關海洋、熱帶林、稀有動植物及地質地形景觀等自然環境資 源之調查,資訊整理與系統介紹,遊覽路徑規劃設計,導覽人
才培訓與組織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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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傳統聚落保存計畫之規劃、執行與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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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民住宅環境改善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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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落與族群文化公共設施營建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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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宿與高級觀光旅館之營建與經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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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動資源發展:包括文化傳承、民俗祭儀、舞蹈藝術、工藝製 作、特產料理、環境學習、農耕資源、漁撈活動、傳統划船、
游泳衝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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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規劃適合蘭嶼生態環境之交通系統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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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整合蘭嶼觀光資源與經營計畫,開發國際觀光旅遊客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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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蘭嶼教育文化發展計畫。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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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蘭嶼做為六年國發計畫「觀光客倍增」分項計畫之成功典範,
以觀光收益解決當地就業與維生問題。以本計畫之執行成效做為 新政府行政效率之標竿,並可推廣至其他原住民地區。做為其他
地區有效運用台電回饋金之模式,舒緩台電核廢料暫存蘭嶼爭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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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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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4 新客家運動-活力客庄、再現客家
10.4.1 客家語言復甦及傳播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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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獎助各級學校於校園生活中,開放校園成為客家語言環境並激 勵師生以客家語言做為通用語言,以建立自然之客家語言使用
環境,而與國語並行不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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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獎助客家社區語言教育計畫,鼓勵社會人士參與學習客家語 言,使客家語言傳播到其他族群生活中,促進各族群間之了解
與和諧,達到共存共榮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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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置區域性與全國性客家語言教學資源中心,提供相關教材、 教學方法、學習原理及其開發等教學配套措施,打破時空限
制、資源公平分享及其豐富多元內容。 |
| |
4. |
調查及建置客家語言料庫、編輯客家字典、辭典、知識語典及 客家社會百科全書,推動客家語言拼音電腦輸入法之研發及推
廣以及拉客家語言標準文字及其電腦字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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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透過推展電視、廣播、電影及網路等全方位媒體,製作精緻、 多元及質量俱豐等節目,增加客家語言、文化於各大傳播媒體
曝光之機會,重建客語發聲、客家現身管道,得增進社會大眾 對客家族群之認知與瞭解。 |
| |
6. |
建構客家語言無障礙相關之知識、技術、人力及設施,提供有 關之補助獎勵和資源,如通譯設施(同步口譯設施、培訓通譯
及口譯之專職人員)或提供通譯之支援人力,以及客家語言服 務中心之設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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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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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報院核定中。 |
10.4.2 客家文化振興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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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化客家文化設施,聯絡客家情誼,進行客家文化交流、展示 客家文物,提供客家文藝團體展演的場所,透過客家文化論壇
的舉行,推動館際效流、策略聯盟,輔導其活化經營,辦理藝 文活動,成為客家文化傳播據點。 |
| |
2. |
客家文化資源之調查、蒐集、整理、數位化保存及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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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透過現代化網路科技,將客家相關文物數位化典藏,進行不受 時限制的客家文化學習、研究、教育及推廣等工作。 |
| |
4. |
扶植客家文化團隊、紀錄客家文化風貌、發揚客家傳統技藝、 舉辦跨縣市客家文化交流,連結客家文化發展網絡,提振客家
人自我認同度,使客家人自認為台灣社會的「共同主人」為初 步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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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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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報院核定中。 |
10.4.3 客家社團發展與人才培育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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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形塑客家社群完整而具有發展潛力的體系,對於現有散居 各地的客家社團或工作團隊,先予以整合並進行體質之調整,
建立客家NGO 創新育成體系,達成社團整合與調整之目標。
具體作法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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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藉由客家NGO 創新育成體系之建構,促進客家社團體質之改 造,提昇客家社團之競爭力與服務品質,振興客家社群之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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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輔導客家社團之經營與調整體質結構,活化客家社團活動之能 力,結合地方鄉土文化產業之行銷等策略,促進地方客家經濟
與文化之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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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藉由各項客家專業人才之培育,在各公共領域或私人企業中發 揮專業知能,凸顯客家專業形象,提昇能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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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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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10.4.4 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發展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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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後,對客家地區客家文化特
色產業之衝擊,將導致客家社會經濟發展呈現衰退落後現象, 造成客家農村之就業機會減少與人口外流,嚴重影響客家文化 之傳承與發展。.客家地區蘊藏豐富自然、人文及生態資源,擬
針對客家文化特色產業加以周詳規劃設計,協助客家聚落與文 化休閒產業結合,發展具有客家特色的休閒觀光精緻產業,以 創造就業機會、根留故鄉,並發揚傳承優美客家文化。本案計
畫設置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策略中心、輔導成立客家文化加值產 業示範區、充實文化加值產業服務及展示展售中心設施、輔導 協助民宿戶規劃設計客家建築特色之住宅等主要工作項目,每
年計畫各輔助十處。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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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昇文化特色產業產品品質及經濟價值,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創造就地就業機會,挽留人才、根留故鄉,鞏固客家文化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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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生態美質、生產精緻、生活富麗的客家社會,並彰顯客家 傳統刻苦耐勞、硬頸打拼之精神,帶動客家語言文化之復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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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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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報院核定中。 |
10.5 醫療照顧服務社區化
10.5.1 社區化長期照護網絡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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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區總體營造理念,推動社區自主性照顧體系,配合行政體系 「消費者導向」及「就地老化」(Aging in Place)規劃理念,提
供到府服務之居家式或可近性高的社區化服務。建立以鄉鎮社區 為單位之照顧自主機制,推展山地鄉、離島及鄉村地區衛生所辦
理居家護理服務及辦理家庭照顧者喘息(暫扥)服務。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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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社區化長期照護網絡,使失能者得以獲得連續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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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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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持續辦理。 |
10.5.2 健康生活社區化
透過學習、價值重建、社會共同承載的共識建立、組織再造、 專業導入、補助委辦及獎勵等機制,建立社區自決照護需求優先順
序制度,建立一般民眾參與為主專家與行政者為輔,並召開公眾共 識會議以共同決定之機制,調整衛生所功能及整合健康議題相關資
源,進而落實社區自我執行行動。
10.5.2.1 社區健康資源整合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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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告甄選企劃案方式,邀集民間團體自主提案,由社區熱心人 士及公益團體,結合運用民間資源與鄰里、學校及職場等,分期
補助經費,激勵社區參與,由民眾參與對所在社區進行健康需求 評估及推動健康活動。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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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多元社區醫療照護服務,使民眾獲得品質保障的醫療服務, 建立民眾互助制度,創造在地生根就業機會活化地方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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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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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持續規劃辦理。 |
10.5.2.2 健康環境與空間營造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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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健康體能要活就要動需求,規劃民眾可就近使用資源,由社 區民眾共同勘查決定日常學童通學道路開始,透過步道的整治、
步道使用後促成人際互動,進而發展成具地方特色的新生命。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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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眾健康生活支持環境,創造在地生根活化地方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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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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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持續規劃辦理,90 年衛生署「學校健康營造計畫」開始試辦。 |
10.5.3 照顧服務地方自主化
10.5.3.1 提升社區照顧質量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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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強宣導志願服務理念,喚起社區關懷意識,開發居家照顧志 工人力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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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動志工人力銀行,建立志工供需媒合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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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勵民間團體研究規劃「服務時數儲存交換」制度,建立志工 間互助體系,開發居家照顧志工人力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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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植社區、鄉鎮及民間立案單位結合在地資源(如醫療院所、社 會福利機構、寺廟、宗教團體、學校、企業單位..等)參與社區
照顧工作,建構社區照顧互助體系。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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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社區意識,強化社區互助支持體系及重現代間照顧理想,以
充實替代性、補充性之社區照顧人力,提供具人性關懷而又有可 近性、回應性、自發性之社區照顧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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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規劃中。
1. 91 年完成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開發建置。
2. 92 年完成全國志工基本資料登錄與管理。
3. 自93 年起至96 年,逐年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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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推動中。 |
10.5.3.2 發展照顧服務產業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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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整合民間非營利團體與企業共同建立專業化與企業化之照 顧服務產業,全面開發本國照顧服務人力,以合理化價格及高品
質服務逐步取代外籍監護工,提供失能國民之身體及日常生活照 顧服務。 |
|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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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照顧多元化的發展趨勢,提升照顧服務品質,並使失能者得 於家庭及社區中獲得近便性照顧,排除婦女就業障礙,擴展就業
機會,減少民眾對福利資源的濫用,擴大照顧服務的規模經濟, 並可增加照顧的乘數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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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1-9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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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持續辦理。 |
10.5.3.3 建立社區托育照顧系統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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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灣社會轉型之需求,結合民間團體力量,建構社區化、普 及化托育照顧網絡,提供多元化的服務方式,並提昇托育服務品
質,推動『社區保母支持系統實施計畫』,協助現代雙薪家庭父 母托兒,讓幼童獲得妥適照顧,使家長無後顧之憂。規劃將保母
之培育訓練、媒合轉介、在職輔導融合為一,由各地方政府結合 其轄內相關民間團體共同推行。除協助現有托育機構提昇托育服
務品質外,並協調放寬托育機構立案之相關建管、土地容許使用 等規定,健全申請設立托育機構之法制規範,以結合民間力量提
供托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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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2-9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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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規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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