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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創新育成中心的設置,主要是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運用委員會,於 民國 85 年 4 月 8 日 第十一次會議所核定之《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而設立。其法源根據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條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規定。此一制度形成的背景因素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配合政府推動台灣成為亞太製造研發中心之既定政策,所規劃之中小企業輔導措施之一。其目的為希望藉由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經費運用,達到鼓勵與輔導公民營機構,包括各省 ( 市 ) 政府及縣市政府、學術機構、技術研發機構、公營事業及民營企業,利用現有之軟硬體資源,整合專業技術、人力、資訊與實務經驗,來培育中小企業或個人進行創新或創業,進而加速台灣產業之升級。
現況
為落實培育中小企業發展之目標,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自民國八十五年起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 迄今已於全省北、中、南、東四區補助設立 77 所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再加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設立之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南科創新育成中心、南港生物科技育成中心,累計已輔導設立 80 所育成中心,另其他部會局處及民間設立之創新育成中心也正蓬勃發展中,目前國內育成中心總數約計 88 所。
未來發展
育成中心不僅是培育新興科技產業的搖籃,也是促成產學合作、協助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國內育成中心的經營主體以大學院校佔多數,然而大學型育成中心有其發展的瓶頸,諸如資金的籌措、市場資訊的掌握等,尚有一些改善的空間。因此經濟部鼓勵民間資源投入育成產業,並研擬整合大學型、法人型、政府型及民間型育成中心的專長特性與資源優勢,提供中小企業從創意、創新到創業的過程中完整的育成服務 。
為進一步強化育成中心之功能,充分釋放育成中心的創業與創新輔導能量,經濟部更於九十一年度規劃多項創業支援輔導工作,如辦理新創事業公開賽及技術交流博覽會、開辦創業創新養成學苑,設置創業諮詢服務窗口等,希望配合現有的育成中心運作機制,加強中小企業研發創新及開發新事業的輔導功能,積極建構中小企業創業與創新育成平台,為當前的經濟景氣注入新的活力 。
強化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功能計畫
經濟部自九十年開始啟動「強化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功能五年計畫」 ( 期程自九十年至九十四年 ) ,配合地區產業需求規劃研擬區域群聚育成機制、辦理國內外育成年會及活動、輔導育成中心及廠商進行策略聯盟、擴大分區培訓育成專業經理及種子人才、密集辦理育成廠商展示會及檢討落實育成績效評估系統等,未來更將配合中小企業創業與創新育成的需求發展,適時調整工作內容,使中小企業育成中心能獲致更大的政策成效,透過育成中心協助企業創新研發,為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動力來源,俾促進台灣整體經濟的活力與發展 。
關於創業育成中心,詳細的資訊請參考下列網站:
1.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育成中心
2.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創新育成中心資訊服務網
3.
南港軟體育成中心
4.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科育成中心
5. SME創業圓夢網
6. 其他相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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