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九十一年度共編列四億七千萬元補助經費鼓勵中小企業進行創新研發。SBIR計畫為鼓勵及提升國內研發實力,除補助研發人力之人事費、材料費、設備使用及設備維護費外,更補助委外研究及技術引進費用,鼓勵自國外引進先進技術,以厚植研發實力。經濟部技術處指出,SBIR計畫自88年2月份開始推動,截至95年3月底為止,國內中小企業共提出了2,914件研究計畫申請補助。目前已陸續通過1,720件創新研究計畫,帶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究經費約達
78.3億元。技術處表示,透過這些創新研究,中小企業將投入直接研究人力達1.7萬人以上,未來所帶動研究人才的培育、研發能力的累積,對提高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提昇我國產業之競爭力、及傳統產業之轉型升級,將有極大之助益,同時對我國致力成為產業研發中心的目標,更邁出重要的一步。
經濟部工業局--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
政府為鼓勵具研發潛力民間廠商開發新產品,由政府提供廠商所提計畫開發總經費之50%的補助款,鼓勵業者開發新產品,以提昇產業競爭力。
申請產品範圍:
|
◎ |
屬新興高科技工業,包括:通訊工業、資訊工業、消費性電子工業、航太工業、精密電子元件工業、生醫及特化工業、綠色技術工業、高級材料工業、精密機械設備工業、服技術務業等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 |
|
◎ |
產品之關鍵性技術需超越國內目前工業技術水準。 |
|
◎ |
產品本身關連效果強,市場潛力大,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
申請補助金額:
| ◎ |
補助金額,已於94年10月20日以經工字09404608480號令修訂補助上限。
一般主導性產品,不得逾申請人為執行其開發計畫所支付研究發展總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以自有品牌銷售國際者之主導性產品,不得逾研究發展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 |
詳細申請辦法和資訊,請參考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
經濟部技術處—業界參與科技專案
以補助研發經費方式,鼓勵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研發工作,如企業具研發團隊,有研發經驗及基本研發管理能力者可申請「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如屬初步投入技術產品研發之中小企業,可申請「鼓勵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推動計畫」;如企業開發之技術標的為創新、示範之資訊應用範疇,可申請「示範性資訊應用開發計畫」。
詳細申請辦法和資訊,請參考產業創新研發中心推動計畫或經濟部技術處。
|